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

 

何謂巴氏量表?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的評估量表,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狀況,量表分數愈低,表示患者的生活自主能力愈差。


什麼情況會用到巴氏量表?

  •  申請外籍看護工
  •  申請全民健保居家護理
  •  申請十年長期照護計畫
  •  醫師臨床評估與診斷

如何申請巴氏量表?

1.下載巴氏量表
巴氏量表開立後至長照中心進行求才登記(部分醫院會協助,部分長照中心接受傳真及email該文件)

巴氏量表效期

巴氏量表開立日期起算1
長照登記60天內得以申請移工(巴氏量表未過期的話可以重新登記)

判斷項目

項目 內容
一、進食 自己在合理的時間內(約 10 秒鐘吃一口)﹒可用筷子取食眼前食物﹒若須使用進食輔具,會自行取用穿脫,不須協助﹒10分
須別人協助取用或切好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5分
無法自行取食﹒0分
二、移位
(包含由床上平躺到坐起﹐並可由床移位至輪椅)
可自行坐起,且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不須協助,包括輪椅煞車及移開腳踏板,且沒有安全上的顧慮﹒15分
在上述移位過程中,須些微協助(例如:予以輕扶以保持平衡)或提醒、或有安全上的顧慮。10分
可自行坐起但須別人協助才能移位至椅子。5分
須別人協助才能坐起,或須兩人幫忙方可移位。0分
三、個人衛生
(包含刷牙、洗臉、洗手及梳頭髮和刮鬍子)
可自行刷牙、洗臉、洗手及梳頭髮和刮鬍子。5分
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上述盥洗項目。0分
四、如廁
包含穿脫衣物、擦拭、沖水)
可自行上下馬桶,便後清潔,不會弄髒衣褲,且沒有安全上的顧慮。倘使用便盆,可自行取放並清洗乾淨。10分
在上述如廁過程中須協助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衛生紙。5分
無法自行完成如廁過程。0分
五、洗澡 可自行完成盆浴或淋浴。5分
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0分
六、平地走動 使用或不使用輔具(包括穿支架義肢或無輪子之助行器)皆可獨立行走 50 公尺以上。15分
需要稍微扶持或口頭教導方向可行走 50 公尺以上。10分
雖無法行走,但可獨立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包含轉彎、進門及接近桌子、床沿)並可推行 50 公尺以上。5分
需要別人幫忙。0分
七、上下樓梯 可自行上下樓梯(可抓扶手或用拐杖) 。10分
需要稍微扶持或口頭指導。5分
無法上下樓梯。0分
八、穿脫衣褲鞋襪 可自行穿脫衣褲鞋襪,必要時使用輔具。10分
在別人幫忙下,可自行完成一半以上動作。5分
需要別人完全幫忙。0分
九、大便控制 不會失禁,必要時會自行使用塞劑。10分
偶而會失禁(每週不超過一次),使用塞劑時需要別人幫忙。5分
失禁或需要灌腸。0分
十、小便控制 日夜皆不會尿失禁,必要時會自行使用並清理尿布尿套。10分
偶而會失禁(每週不超過一次),使用尿布尿套時需要別人幫忙。5分
失禁或需要導尿。0分
總分 (總分須大寫並不得有塗改情形,否則無效)

分數標準

巴氏量表的總分評量表依賴程度之等級分:完全依賴 0-20 分、嚴重依賴 21-60 分、中度依賴 61-90 分、輕度依賴 91-99 分、完全獨立 100 分。

誰需要家庭看護工?

欲聘僱家庭看護工之被看護者,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資格一】符合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專業評估者
    • 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求
    • 年齡介於80至84歲,有嚴重或全日照護需求
    • 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照護需求
    • 需至衛生福利部公告指定之「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評估醫院」進行專業評估 。
    • 巴氏量表 。
  • 【資格二】 符合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且已接受政府補助之居家照顧、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 。
  • 【資格三】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且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 score為1分以上 。
  • 【資格四】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1, 2]:
    • 平衡機能障礙(重度)
    • 智能障礙(重度)
    • 植物人(重度)
    • 失智症(輕度)
    • 自閉症(重度)
    • 染色體異常(重度)
    • 先天代謝異常(重度)
    • 其他先天缺陷(重度)
    • 精神病(重度)
    • 肢體障礙(重度)
    • 罕見疾病(重度)
    •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呼吸器官(重度)
    •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吞嚥機能(中度)
    • 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列身心障礙項目之一)(重度)

特別提醒:

  •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者,應於長照中心完成國內求才推介60日內,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

誰可以擔任雇主(申請人)?

  • 配偶
  • 直系血親
  •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 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
  • 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

申請流程

  1. 取得聘僱資格: 首次聘僱者,應於預定招募外國人前6個月內取得;繼續聘僱者,應於聘僱期滿前4至5個月內取得 。
    • 持有特定身心障礙證明者可以直接向被看護者現居地的各縣市長照中心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
    • 符合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專業評估者,評估醫院將「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正本交給雇主,副本及「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於2天內郵寄至被看護者現居地之各縣市長照中心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
    •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評估日起1年內,請務必於效期內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函申請 。
  2. 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推介: 透過各縣市政府長照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
  3. 申請外籍看護: 備妥文件,委託《御多福移工仲介》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3. 被照顧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被照顧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5. 被照顧人的巴氏量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或“重度”殘障手冊
  6. 其他文件

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與費用

  • 雇主需支付:
    • 基本薪資:$20,000元
    • 健保費:$1,384元
    • 就業安定費:$2,000元
    • 職災保費:54元/月(季收162元/季)
    • 基本負擔:$23,438元
    • 加班費:$2,668元(4天) / $3,335元(5天)
    • 總薪資:$26,106元 / $26,773元
    • 回程機票費(離境1次單程機票,依時價將不同計費,依國籍不同勞動契約會有規定由雇主支付三年滿期機票)
  • 移工須負擔:
    • 健保費:$443元
    • 體檢費:$2,000元 ~ $3,500元 (依照醫院規定收費)
    • 居留證規費:3年 $3,000元
    • 服務費: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
    • 護照相關費用(護照延期費,護照換發費,遺失補發費用,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
    • 重入境機票費
    • 重入境接機費

御多福人力仲介聯絡方式

  • 地址: 407 台中市西屯區櫻城五街21-8號7樓
  • 電話: 04-23118751
  • 手機:
    • 蘇育蓁:0938783318
    • 林宥騰:0938589316
    • 小林:0938403917
  • 傳真: 04-23117365
  • 信箱: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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